一 本院教职工、学生凭本人一卡通(借阅证)刷卡进入图书馆。
二 读者个人信息如发生变化应及时到一卡通中心办理变更手续。
三 读者的一卡通(借阅证)应妥善保管,遗失后须及时到一卡通中心挂失,否则,遗失被他人持卡所借的书刊,由原持证者负责追查和赔偿。
四 补办新卡后,原卡即刻注销不得使用,若发现仍使用的,一律没收。
五 一卡通(借阅证)仅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凡将借阅证转借他人使用者,发现后除责成转借者和借用者检讨外,同时,图书馆将停止两者借书三个月,转借者还要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情节严重者交院学生管理部门处罚。
六 读者因调动、毕业、结业、退学等原因离校,须来馆办理离校手续,将所借本馆书刊还清,一卡通(借阅证)在图书馆使用权限由本馆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