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阅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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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职院珍藏室阅览制度

作者:  |  日期:2012-12-24

一、本室原则上只接待本院中、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学科研人员;科级以上管理干部和其他高校、研究单位带有研究目的的读者、访问学者。

二、院外读者需持单位介绍信,经馆长同意后,凭本人身份证和图书馆综合科出具的接待通知进入珍藏室阅览。

三、本室图书仅供室内阅览,严禁带出室外;其他阅览区的书籍请勿带进本室。

四、读者进入本室,请保持安静、保持室内整洁。

五、读者阅览珍藏书籍前请认真填写专用表单,押证(有效证件)阅览。当天未阅览完的珍藏书籍,读者如需留书,应填写留书条,放回指定的书柜中暂存。

六、读者应爱护书籍。请使用专用手套阅览;小心取放和翻动书页;禁止折叠页角;禁止在书上勾划涂抹。需要用纸签标记时,请使用本室提供的专用纸签。

七、本室珍藏书籍为开架阅览,不提供复印、影印。

八、读者阅览完毕离开本室时,请带走自己的所有物品,并告知管理人员查验,查验无误方可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