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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职院教职工作品收藏办法

作者:  |  日期:2012-02-22

为了展示与积淀我院的教学、科研、文化成果,丰富我院图书馆收藏内容,图书馆拟建立本院教职工著作专架,设立教师著作展示阅览区,供全院师生与社会读者观摩、浏览,特制定个人著作有偿收藏办法。

一、收藏范围:

凡我院教职工、校友(含已故)正式出版的专著、教材、译著(含主编、副主编、参编等)以及其它值得长期展览或永久收藏的书法、绘画等文献资料(如手稿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之规定的书画作品均在收藏之列。

二、收藏办法:

1、著作者请带样书来我馆采编部,填写一份《验收图书存档登记表》。如果著作有获奖,请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2、经验收合格的著作将入藏我馆特藏架或收入“陕西省作家文库”1册,其余复本将存放相关藏书区,供读者借阅使用。

3、图书馆藏书原则复本最大量为5册,对于本院教职工和校友本人所出专著,图书馆收藏后将按原书码洋付给著作者报酬,著作者应提供正式发票,同时鼓励无偿捐赠,并颁发收藏证书。

4、如需我馆超复本量收藏的作品须经学院领导签字审核后才能予以接收。

三、联系方式:

地址:咸阳职院图书馆四楼406室采编部

电话:029--3368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