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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接受捐赠管理条例

作者:  |  日期:2012-02-22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欢迎本校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外国友人向图书馆捐赠图书.为便于捐赠,特作如下规定:

一、接收赠书的范围:

1、适应本院教学、科研需要的图书、期刊等文献。

2、著名学者、知名人士的手稿、信札、讲义、图片、音像资料等。

二、以下条件的图书一般不被纳入馆藏: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之规定的图书

2、非正式出版物(具有学术价值的手稿等除外);

3、破损图书。

4、內有划线、注记、眉批的图书。(若为海內外孤本或为名人批注,则不在此限)

5、內容陈旧的图书。

6、不成套的图书。

7、基本上不具学术参考价值的图书。

8、其它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图书。

三、捐赠办法:

1、对于赠送文献,图书馆可派人前往赠书者要求的地点协助办理。

2、对于捐赠图书数量多、价值高的单位或个人,除得到捐赠证书外,图书馆还将举行捐赠仪式,颁发证书,所赠书目在馆内公布。

3、受理赠书时,由工作人员现场组织验收、清点、统计。向捐赠者颁发《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捐赠图书证书》。

4 、著名学者、知名人士所捐赠图书均收入我馆特设的“陕西省作家文库”并颁发《陕西省作家文库收藏证书》。

四、捐赠图书管理:

1、所有捐赠者均列入《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捐赠者名录》,名录内记录捐赠者姓名、捐赠图书的书名、数量、时间等内容。

2、著名学者、知名人士所捐赠文献均盖有“陕西省作家文库”专用章。

3、对著名学者、知名人士所捐赠有价值、数量多的文献将设专柜、专架向读者开放。

4、捐赠的图书将与图书馆所有图书一样实行统一编目、入藏、管理。

5、所捐赠的图书,一经接收,其所有权归属图书馆,图书馆即拥有该书的所有权和处理权。

6.图书馆没有将捐赠图书寄还捐赠者的义务;

7、图书馆有权不知会捐赠者对不予收藏的图书进行处理或对已入藏的捐赠图书进行剔除。

五、受赠方式:

1、捐赠者可将图书直接送到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采编部:

联系电话: 029---33680081

2、捐赠者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捐赠:

邮寄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沣渭新区统一大道1号,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采编部收. 邮政编码:712000